一般出口货物退运都有哪些原因?
(1)外商爽单,直接弃货或者玩消失,或者资金出现困难暂交易无法进行。
(2)出口货物本身存在瑕疵,外商要求退运。
(3)货物已使用,出现故障但在保修期内,退运返修。
一般退运货物适用范围
1、出口货物一般退运原因—“品质或规格” 原因
“品质或规格原因”指货物本身质量、品质、成分、规格、型号、技术标准等,不符合贸易双方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对品质或质量的相关要求,或由于贸易国设定的贸易壁垒而造成的退运的。
注意下列情形不属于一般退运的范围:
①产品的质量和规格在合同规定的正常误差范围之内的
②由于买方延迟履行合同造成拒绝收货而退运的
2、一般退运货物适用的时间期限—“出口货物自放行之日起1年内”
1年的起算日期为海关实际“出口放行”日期,截止日期为货物“复运进境”日期。所以,如果办理退运的货物,时间区间*过1年,则无法按照“一般退运”办理手续。
3、一般退运前提条件—“原状复运进境”
即办理退运手续时的进境货物的货物形态与原出口的货物形态必须保持一致,未进行任何的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
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总之,海关在审核确定退运货物是否为“原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若退运进口时的货物状态与原出口状态不一致的要照章征税。
退运流程:
1.维修货物的备案: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一句话:确定商品编码后,按照申报规范中的内容逐一提供。
2.维修用设备的备案:
所有维修用的设备与工具都需向海关申请备案,同时提供设备与工具的相片。
3.维修用料的备案:
所有维修用的物料也需向海关申请备案。
4.国外发货到中国香港,从中国香港转入保税区仓库。
为什么需要发到中国香港呢,因为中国香港属于自由贸易港,退运货物的性,很多国外退运回来的货物装箱清单与实际货物不符的情况经常发生,所以如果把货物退运到中国香港的话可以到中国香港仓库进行货物清点、以及过磅。